文则数言及成其意,书则一字已见其心,可谓得简易之
张怀瓘《文学论》
【按】
张怀瓘所说的“简易之道”,现在我们可以作出新的解释:书法形象是对客观事物形象的高度概括与抽象。一个字或几个字成不了文学作品;一个音节或几个音符成不了乐曲;但几个字甚至一个字却可以成为书法艺术品。巨大的概括性和奇妙的抽象性使书法成为一种最简炼的艺术。
字虽有质,迹本无为,禀阴阳而动静,体万物以成形,达性通变,其常不主①。故知书道玄妙,必资②神遇,不可以力求也;机巧必须心悟,不可以目取也。……字有态度③,心必辅之;心悟非心,合于妙也。
虞世南④《笔髓论》
【注释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