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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简牍文书习语与早期汉代草书 |
作者:张啸东 发布时间:2007-06-05 22:29:05 来源:东方艺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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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438、《敦》1449A、B(昭帝元平元年,公元前74年)、《合校》148.47(昭帝始元三年,公元前84年)、《合校》278.11(同前)、《合校》148.47(昭帝始元六年,公元前81年)、《合校》88. 5(昭帝元凤四年,公元前77年)、《合校》278.9、《合校》557.5A、B、《合校》557.6、《合校》563.9诸简。
简牍文书习语与简文书写草化的关系 从两汉简牍书迹的出土遗迹来看,汉章草书的成形要晚于八分书。但草书和八分是分别由“古隶的正体和俗体发展而成的”(裘锡圭说)。这一说法,目前仍是大多数文字学家比较认可的。在汉代文字运用过程中,确切地说草书是辅助隶书的一种便于记录与书写的字体。这一字体常常被用于正式及文书的稿本或低级簿书的书写。可以说,草书的形成与文字实用书写之间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。这可以从居延、敦煌、额济纳诸简牍文字中得到求证。那么,这八分与草化的实际情况如何呢?我们从昭帝年的三件文书简来作分析:
例一: 始元年十月甲辰朔戊辰,第二亭长舒劾,敢言之。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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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简介 |
| 西汉中期以后,习见的遵循一定书法规则的草书,就是由隶书的草率写法演变而来的.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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